根据《江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(暂行)》(校发〔2025〕26号)等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,突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面性、专业性、系统性,强化协调组织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,特成立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,以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,强化实验室的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。组成人员: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政负责人、分管领导、教研室主任、实验中心主任、实验技术人员代表以及青年教师代表。
主任: 邓建刚,陶端健。
副主任: 严楠,张飞(执行)。
成员: 陈水亮,张小亮,李章敏,林春花,周言,赵永丽,胡娜,齐剑英,周炳华。
秘书: 李章敏